首页 资讯 > 正文

襄阳襄州区:10月底前首次购买新房享2万元补贴及50%契税补贴

2023-02-03 17:22:52 澎湃新闻


(资料图片)

2月3日,据微信公众号“襄阳房协”,为促进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群众合理住房需求,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实现“稳房价、稳预期、防风险”目标,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日前出台多项刺激措施,提升房地产市场活力。

在实施阶段性购房补贴方面,新政提出,凡在此政策出台至2023年10月31日期间,购买(以合同网签时间为准)襄州区辖区内新建商品房且在2023年12月31日前缴清契税的,实施阶段性购房补贴:一是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属首次购买的,给予每套2万元的补贴(和市财政补贴不重复享受);属改善型的,给予每套1.5万元的补贴。二孩、三孩家庭群体,且子女未满18周岁(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购房后凭户口本和出生证明,分别给予每套2万元、3万元的补贴。上述补贴资金由区财政全额保障,不重复享受,只可按最高标准享受一次。

同时,参照襄阳市住建局等八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做好促进城区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精神,依据《襄阳市人才分类参考目录》之规定,新在襄州首次就业创业3年内(含返襄州)人才,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可依据人才不同类别分别享受不等数额的一次性购房首付款补贴券。

在给予交易契税财政补贴方面,新政提出,凡在此政策出台至2023年10月31日期间,在襄州区购买(以合同网签时间为准)新建商品住宅,且在2023年12月31日前缴清契税的,对购买业主给予50%契税财政补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建筑面积90平方米(不含)以下的,最高不超过1万元;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以上的,最高不超过2万元】,契税实行先征后补。

在满足农民进城购房需求方面,对襄州区农村人口符合“一户一宅”宅基地分配条件,选择主动放弃原有宅基地或宅基地分配资格,在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农民,在享受阶段性购房补贴和交易契税财政补贴的基础上再一次性给予2万元的补贴(需要与宅基地所属集体经济组织签订主动放弃宅基地协议且退还所属集体经济组织,方可享受此补贴)。

购房业主需要提交《购房补贴申请表》、购房网签合同、销售发票、契税完税证明、身份证明、银行账号等补贴类型相关资料,由楼盘所属开发企业统一向区住建局申请,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抽调专人成立专班审核后分批次一次性发放,补贴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如在办理不动产登记前退房的,应当退还享受的相应补贴。

同时,襄州区将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开展惠民利民促销活动,凡在2023年10月31日前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现有销售价格上,再给予购房者适当的价格优惠。

此外,襄州区还将由政府采购符合面积、户型等要求的存量商品房作为安置住房和新增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对未开工建设的安置房,鼓励被征收群众选择购买新建商品房方式进行安置。

据悉,上述政策自2023年1月9日已开始施行。

关键词: 商品住房 新建商品房

责任编辑:宋璟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